欢迎注册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
请仔细阅读以下使用条款协议, 并选择接受本协议以创建新的账户。注册和使用账号登录将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1、遵守《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所有用户需注册账户方可访问本系统。有两种类型的用户账户可以进行注册并登录:利害关系方用户账户和公众用户账户。与案件有关的利害关系方可以注册利害关系方用户账户,利害关系方用户注册后需经后台审核批准后视为注册成功,利害关系方的定义参见贸易救济调查相关法规。
3、在注册利害关系方账户时,需要提供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法定名称、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以及其他有效身份识别信息等。在注册公众用户时,需要提供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电子邮件地址以及其他有效身份识别信息。
4、利害关系方用户应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要求。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或更新不及时而引发的相关问题,商务部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或不经通知单方采取暂停使用、终止账号等措施。
5、利害关系方用户和公众用户都可以查看和下载本系统中的公开文件和非公开文件的公开版本。利害关系方用户可以提交电子文件或接收经由本系统下发的相关通知。
6、注册成功的利害关系方用户应在参加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时,通过本系统提交相关电子文件,提交成功后将收到系统反馈的确认通知。利害关系方用户阅读相关通知或下载相关电子文件将视为已电子签收相关通知和电子文件。
7、利害关系方经由注册账户提交电子文件时对所提交的所有文件的准确性负责,同时,注册利害关系方须遵守贸易救济调查相关法规和其他具体规定。
8、所有提交的电子文件必须按照要求以WPS文档、WPS表格和PDF格式提交。利害关系方应当保证提交的电子文件不携带病毒。携带病毒的,可视为妨碍调查,调查机关有权采取暂停使用、终止账号等措施。
9、利害关系方有特殊理由或困难无法通过本系统提交电子文件的,应提前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无法通过系统按要求提供电子文件的理由。
10、所有注册用户均需对系统操作行为负责。任何用户如有违反本规定使用系统的,调查机关将会根据用户操作的性质、严重性、频率、造成的结果和其他情况,暂停或终止其对本系统的使用权。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将受到相关法律制裁。
11、由于注册用户使用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而导致任何个人信息或资料的泄露,商务部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对登录有任何问题,可咨询案件主管人员。